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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边际司法 “一线” 助 审执防疫两不误——黄某与王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2.法警联动+下沉村镇 “共享法庭”高效化解邻里纠纷——陈某与张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3.“共享法庭” 远程助攻 物业纠纷远程化解——齐某与某物业公司物业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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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际司法 “一线” 助 审执防疫两不误 ——黄某与王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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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被告王某系江西玉山人,2021年8⽉起在常山务工,与原告⻩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被告王某搬离后,经⻩某清点,王某仍拖⽋部分⽔电费和宽带费等,房间也未按租赁合同要求清理⼲净,床铺也遭到了损坏,故原告⻩某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红旗岗法庭承办法官在庭前阅卷过程中,考虑到本案⾦额较小,并且被告王某已回江西,要求双方到庭调解⽆疑会加重双⽅的诉讼负担,也不利于疫情防控。承办法官遂与江西省玉山县鸡头山法庭联系,告知被告王某可以在“共享法庭”鸡头山法庭服务站通过“共享法庭”平台,以线上形式进⾏调解。经过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致意见,被告当即线上支付租⾦,并第⼀时间上传支付凭证。至此,原、被告⾝在浙赣两省的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典型意义】
常山县地处浙赣省际边界。今年三⽉以来,受外省市疫情影响,我县与相邻上饶市相关区县的外来⼈员和经济活动受到很⼤影响。为服务因疫情无法来常参与诉讼的当事⼈,同时保障衢饶示范区来之不易的建设成果,常山法院积极响应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履职尽责,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的要求。通过运用“共享法庭”平台机制,开展线上诉讼服务,成功调解⼀起涉浙赣群众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高效便利的解纷方式让双⽅当事⼈充分感受到了疫情期间的诉讼便利。
接下来,常山法院将继续结合数字化改革的工作契机,充分发挥红旗岗法庭对于衢州“四省边际司法新⾼地”的“桥头堡垒”作⽤,不断深⼊探索“共享法庭”平台服务保障浙赣边际(衢饶示范区)建设的创新路径,为两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持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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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联动+下沉村镇 “共享法庭”高效化解邻里纠纷——陈某与张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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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陈某和张某系招贤镇汪家淤村村民,两⼈是隔壁邻居。2020年年底,二人因邻⾥琐事发生争吵及肢体冲突,陈某受伤住院。出院后,双⽅因赔偿⾦额产⽣较⼤分歧,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招贤派出所在警情调解过程中与辖区“共享法庭”联系法官方程取得联系,法官在了解纠纷发⽣经过及双方意见后,决定通过“共享法庭”“线上+线下”的模式,联合公安机关、招贤镇基层治理平台同步开展对当事⼈近亲属的疏导化解⼯作,借此做通陈某的思想工作。
1⽉21⽇上午,方程法官连线招贤镇“共享法庭”,线上听取王某(陈某女儿)的调解意见。派出所⺠警、基层治理中心调解员老徐及老娘舅老陈也在“共享法庭”面对面对王某进行劝导。经过⼀个半⼩时的悉心劝解,王某表示对赔偿的处理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自己也会配合努力做通母亲思想工作。至此,该起纠纷的化解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典型意义】
“‘共享法庭’给法警联动搭建了有效平台,极大助力了辖区纠纷的前端化解,为基层治理注⼊了新活力。”招贤派出所姚警官说道。镇基层治理中心老娘舅老陈也为此点赞:“‘共享法庭’的落地帮了村⾥的⼤忙,疑难复杂的案件线上即可进行庭审,有利于纠纷的及时化解,也有助于村民树立法治意识,真是⼀举两得。”自“共享法庭”建设工作推进以来,常山法院通过“⼀屏⼀线⼀终端”,依靠“移动微法院”平台创建“⼀案⼀空间”,有效打通各村镇⽭盾化解的神经末梢。下一步,常山法院将积极发挥“共享法庭”效⽤,主动融⼊基层治理大格局,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加强部⻔联动,完善 “ 法庭+派出所+基层治理中心”的前置式多元预防化解纠纷模式,让⽭盾化解、法治宣传“飞⼊寻常百姓家”,让⽼百姓在云时代真正感受到数字正义与便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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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法庭” 远程助攻 物业纠纷远程化解——齐某与某物业公司物业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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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常山县紫港街道柚苑小区建成距今已有十多年,业主齐某家住⼀楼,⼀家常年在外地。2021年7⽉,家中情形⼀切正常。2021年10⽉,小区更换了物业公司。2022年1⽉10日,齐某回常山后,发现家中因户外下水道堵塞,导致污水通过卫生间地漏倒灌,造成房间内地板和部分家具损坏。物业公司对齐某⼀家损失表示歉意,但认为公司是去年10月份入驻,之前或已发生污水倒灌现象,物业公司是按管理要求定期进行管道疏通的,齐某⼀家⻓期不在此居住,室内损失责任不应全部由物业承担。紫港街道、柚苑社区组织了两轮调解,但齐某与楼上居民、小区物业就各方的责任归属和具体赔偿金额未能达成⼀致,遂引发纠纷。
【调解结果】
1⽉17⽇上午,郑颖法官在法院数字化审判庭内,连线柚苑社区“共享法庭”,认真仔细听取了⽭盾纠纷双⽅诉求和前期调解情况。郑颖法官通过“共享法庭”连线,征求社区“衢州市法律娘家人工作站”、县矛调中心、社区“和事佬”们得意见和建议后,远程指导调解员在柚苑社区“共享法庭”对纠纷双方开展“背靠背”调解。最终,经过各方一个多小时的不懈努⼒,齐某⼀家和物业公司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
【典型意义】
“打官司很麻烦”是老百姓的普遍印象,⼤家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从起诉到执行费时相对较⻓,随着“共享法庭”的运⽤,今后像齐某这种各⽅协商僵持不下、⼜不愿诉讼的情况, 就有了更好的解决办法,老百姓在社区门口就能享受到更加便捷的司法服务。这起⽭盾纠纷的调处,正是常山县“共享法庭”建设和运用的⼀个缩影。常山法院坚持“业务审判”和“重大改革创新”两⼿抓,结合前期“共享法庭”运用情况,将“巡回审判日”迭代升级为“共享法庭日”,确定“共享法庭”实⾏“固定+预约”的工作模式,并将每周二确定为常山法院“共享法庭日”。联系法官周二上午原则上不安排开庭,利⽤镇街、村社⼲部“周二⽆会日”时间,通过“共享法庭”固定开展巡回审判、指导调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工作,以⼀体化、均衡化、便捷化的诉讼服务,助力构建“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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