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乡村 以案释法敲警钟
2024-05-23 11:17 浏览量:26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前夕,常山法院芳村法庭在芳村镇洁湖村文化礼堂对一起因扫墓引发的失火罪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案发地乡镇林业消防干部、村民代表受邀参加了旁听。村民何某说道:“这次庭审让我们学习到了很多,以后会以案为鉴,遵守野外禁止用火的规定,避免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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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9日,被告人徐某某返乡扫墓时,不慎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本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共计460亩。根据常山县林业炭汇补偿机制实施细则测算,共造成林业碳汇损失2.4万余元。

         该案过火面积大、涉及三个行政村,受害农户人数众多,被告人徐某某年满70周岁,文化程度低,赔偿能力较差。为使受害人损失得到有效赔付,庭审前,承办法官及时与被告人家属取得联系,邀请检察机关一同释法明理,促使被告人真心悔过,其家属也承诺帮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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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承办法官联系涉案林地村社,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协调作用,由村书记陪同被告人及家属逐户登门协商赔偿事宜,取得了82户受害农户的谅解,赔偿款项均落实到位,并督促被告人在庭审前预交了林业碳汇损失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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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20日,常山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对徐某某失火罪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巡回审判,以被告人徐某某犯失火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赔偿林业碳汇损失2.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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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对生态环境带来的严重后果。”被告人徐某某后悔不已,当庭做出“判后承诺”,表示回归社会后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改过自行,主动参与环保公益活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承办法官进行“庭后五分钟”宣讲,详细阐明了失火罪的构罪标准和赔偿责任,呼吁公众文明祭扫、严守野外用火禁令,共同参与美丽生态、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