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现场
案例一
某公司约定向徐某承建的项目工程出售混凝土。徐某共从某公司处购买混凝土421立方米,尚欠19万货款未予支付。某公司遂向法院起诉,经调解,被告徐某需向原告某公司支付19万货款及利息,分四期支付。调解协议生效后,徐某却未按调解协议履行支付义务,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此次集中行动,执行干警根据线索找到徐某,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到达羁押室后,徐某与申请执行人积极联系协商,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当场履行4万元。
案例二
2021年至2023年,李某雇佣王某担任司机期间,共拖欠其工资4万余元。王某多次催讨未果,遂起诉至法院。常山审理后判决李某支付王某劳务工资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李某未果。此次执行行动,执行干警来到李某名下位于某小区的店铺内,依法拘传李某,并告知若仍不履行,将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执行措施,最终,李某主动缴纳了执行款。因李某拒不申报财产等行为,法院对其进行罚款。
案例三
肖某与安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安某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及时向安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但安某一直隐匿行踪,试图逃避执行。经过网络查控,其名下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办理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尝试联系安某主动履行义务,但其均不予回应。此次行动中,通过前期的调查线索,执行干警在一家饭店成功找到安某并拘传至法院,最终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和强大的法律威慑下,安某当场履行欠款5万元,该案顺利执结。
本次执行行动,共成功拘传被执行人26人,司法拘留3人,罚款到位金额3000元,执结案件19件,执行到位金额76万元。
下一步,常山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以实际行动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