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陪伴新通道 招贤人民法庭探望权基地暖心启用
2025-06-30 11:26 浏览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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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离婚后,抚养关系能否重新调整?在常山县人民法院招贤人民法庭新启用的探望权基地里,法官正以柔性司法实践作答 —— 依托基地平台发挥家事审判职能,联动村妇联组建家事观察团,通过温情调解破解抚养权变更难题,为未成年人的成长筑牢幸福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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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动调解:点亮权益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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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王某和赵某协议离婚,约定5岁女儿曦曦(化名)由父亲赵某抚养。然而,赵某由于工作繁忙,无法给予曦曦足够的陪伴和照顾,便将曦曦托付给年迈的爷爷奶奶照顾。随着时间的推移,爷爷奶奶在照顾孩子的过程中显得力不从心,曦曦的生活与情感需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心疼女儿的王某得知后,认为赵某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不利于曦曦的成长,且多次与赵某协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曦曦的抚养关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未成年利益最大化”原则,将柔性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的核心路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以探望权基地为依托,快速组建起一支由专业家事调解员、当事人所在村妇联工作人员构成的家事观察团。这支熟悉当地情况的调解队伍,通过走访村庄与邻居深入交流,掌握曦曦的生活状况,细致评估双方的抚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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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察疏导:融解对立坚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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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布置温馨的探望权基地内,已步入小学的曦曦向调解团队描述着自己的日常生活。观察团通过对双方当事人的耐心提问,发现曦曦的母亲对其生活细节更为了解,孩子明显更依赖母亲。与此同时,调解团队敏锐捕捉到,当曦曦谈及与父亲的相处时,神情间略显拘谨。经过与孩子多次深入交谈,曦曦鼓起勇气向调解团队表露了希望跟随母亲共同生活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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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望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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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事观察团顺势提出“儿童抚养关系的归属,要更多地关注其本身健康成长的需要,希望父母看见孩子爱的需求,而非只关注自身爱的祈求”。经充分讨论后,调解团队一致认为曦曦跟随母亲生活更利于其成长。随后,观察团成员凭借对当事人家庭情况的深度了解,从亲情和利于孩子长远成长角度出发,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体谅对方难处,着重强调稳定的生活环境和完整的父爱母爱对孩子心理发展的重要性。承办法官详细阐释了民法典中关于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律要义,明确应将“是否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作为判定依据。

    经多轮深入沟通与协调,赵某最终接受调解意见并尊重女儿意愿,同意曦曦由王某抚养,随王某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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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定分:筑牢探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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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避免后续因探望权引发新的矛盾,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创新实践,促使当事人当场签署《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对双方依约有效行使探望权及依法配合对方探望作出承诺和约束,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再加“一把锁”,真正做到“抚养权变更,关爱不缺席”。



    探望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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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6月,“法护童真·情系未来”招贤人民法庭探望权基地正式投入使用。该基地集心理咨询、亲子互动、法律调解等功能于一体,通过“空间场景重塑+专业服务介入”模式,为当事人提供全流程服务。法庭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圆心,积极探索“四维同心圆”工作法,通过“精准施策、协同共治、情感诊断、柔性解纷”四个维度,构建司法主导、家庭参与、社会联动的探望权保障体系,让探望权基地成为“家庭有温暖、司法有温度、社会有温情”的重要支点。


    来源:招贤人民法庭 刘艳

    编辑:熊燕婷

    初审:宁武阳

    终审:黄晓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