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恒均
常山县人民法院
芳村法庭庭长、审委会委员
个人荣誉:
被衢州中院授予“调解能手”称号;
被常山县人大常委会授予“满意法官”称号;
被衢州中院记“个人三等功”;
获常山县“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党员承诺
努力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党员法官。
周恒均同志多年来始终坚守初心,勤勉工作,公正办案,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法庭工作在辖区干部群众中赢得赞誉。
01
不忘初心,
不折不扣做好每一项工作
芳村法庭辖区地域广,也比较偏远,办案任务重,“5+2”“白加黑”是工作常态,但他没有丝毫怨言,默默耕耘,一干就是9年,生动地诠释了法院人的“老黄牛”精神。担任庭长以来,他在履行管理职责的同时,带头办案,累计办结各类案件近1600件,其中2020年办结196件,审限内结案率100%,无超12个月未结案件。大局意识强,注重发挥法庭审判职能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如落实“周二巡回日”制度;2020年10月芳村法庭在新昌乡矛调中心设立巡回审判站,落实“网格+法庭”双向互动要求,主动融入基层矛调工作体系,为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作出努力。
02
满怀诚心,
真心真意对待每一位群众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他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积极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比如在法庭实行AB岗接待、干警驻庭值班等制度,减少群众等候时间。除此之外,他本人还坚持“开庭之外可随时接待”的做法,为群众释法解惑,每年接待各类咨询100多人次。去年以来,他结合办案到辖区各村开展普法宣讲、纠纷调解、巡回审判,共开展普法宣传6次,提供法律意见35余次,协助化解疑难纠纷8起。
03
恪守匠心,
精雕细琢处理每一个案件
办案中,他强化质量意识,践行“工匠精神”,连续多年无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对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和群体性纠纷,他就直接主审或担任审判长,发挥示范作用。此外,他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理念,因案施策,讲究方法,舍得投入时间和精力,每年所承办案件的可调撤率达到了80%以上。在近期审结的一起男方为残疾人的离婚案件,他前后4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逐步缩小分歧,终于达成兼顾各方利益的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