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与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教工党支部结对共建,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构建“党建引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党建工作新格局,7月29日下午,常山法院举办青年理论学习沙龙之“职业打假”专题活动。
本次活动特邀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教工党支部书记、讲师马路瑶(现挂职常山法院)作为主讲人。马老师以“职业打假人牟利性打假行为的定性分析”为主题,与青年干警展开讨论。
马老师的分享从“毛妈妈土特产”一案切入。案例中,职业打假人以“三无产品”为由起诉要求十倍惩罚性赔偿,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职业打假人的诉求。
该案例引发了青年干警们的思考:职业打假人究竟是市场净化者还是敲诈勒索犯罪分子?大家各抒己见。
马老师解读了最高院司法反复性立场下职业打假人的刑事风险,通过对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的全面分析,提出“非法占有目的”的两个排除理由:一为职业打假人属于消费者,二为“知假买假”不丧失惩罚性赔偿请求权。马老师认为,总体而言,职业打假人的存在更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目的的实现。
参加活动的青年干警纷纷表示,本次青年理论学习沙龙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活泼,既有法学理论的高度,又有司法实践的深度;既加强了理论学习,也增进了全院青年干警之间的交流,以学促业,充分展现了党团共建过程中青年干警的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