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1日至11月8日,市委第三提级交叉巡察组对常山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10日,市委第三提级交叉巡察组向常山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常山法院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党组书记、院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牵头召开专题会商会和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带头落实“四个亲自”要求;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形成以上率下、层层压责的整改格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市委交叉巡察反馈意见,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整改任务部署、责任、落实“三到位”。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议,逐项明确七大方面20个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整改详细举措、整改时限,制定出台整改方案,并建立“台账管理+销号整改”机制,通过班子定期碰头会、院长办公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等先后5次调度推进整改工作,对整改事项全程跟踪。重点攻坚阶段性整改问题,适时开展督查评价,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13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13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批评教育5人、谈话提醒8人;制定完善制度18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2.91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出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主题党日活动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引领干警学深悟透,持续提升“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能力。开展“三优”评选、季度“导师开讲啦”等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五大工程”及立案分流、法官接待日等审判实践,促进学用转化。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严格落实相关学习制度要求,及时传达上级精神,组织全院干警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二)深入践行“枫桥经验”。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入驻社会治理中心机制,完善诉前分流与分层解纷机制,织密诉前引导调解“过滤网”。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在金融、物业等领域积极探索“公证+调解”“仲裁+调解”等类型化多元解纷机制,试点市场化调解,与专业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依法及时司法确认,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强调解指导,由资深法官统领,组建“员额法官+助理+调解员”专业化团队,实行“一对一”指导。全面推进共享法庭建设,开展培优育优、融合互促、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典型案例培育等五大活动,完成全域点位调研指导,推动司法力量下沉。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明确工作职责,实现简案快办、质效双升。
二、关于“护航中心大局用力不足,‘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攻坚办案质效。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及时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委全会精神以及上级法院院长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与分工方案,并将相关问题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加强内部督查通报,确保政令畅通、执行到位。系统组织学习最新司法解释、典型案例、法答网问题精粹汇总及审判质量管理要求,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素养。专题部署开展“清理未结案攻坚活动”,建立周通报、分管领导包案、逐案销号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审执质效分析会、专业法官会议及审委会,推动制约质效问题实质解决。严格落实院庭长阅核制度,加强审限管控,强化案件评查,以审限管理、案件质量等为重点按比例抽查扣审限案件。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二)构建联动执行。持续深化“执行一件事”改革,构建乡镇(街道)、村社、网格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保民生、护民企”、“衢法利剑·凛冬行动”等集中执行行动,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加强立审执破融合,共同谋划推进个债化解、执转破、司法救助等工作。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与依法强制执行并重,扎实推进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氛围。深化与公安机关协作,建立“执行110”联动机制,加大对被执行人查控力度,有效破解“找人难”。强化内部协同,建立执行与刑事会商协作机制,完善拒执案件移送标准与流程,并设专人负责拒执案件移送,移送拒执案件同比大幅提升。
(三)落实诉讼退费。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诉讼费应退未退专项清理行动,巡察反馈的应退未退诉讼费已全部清零,并实现超15日未退案件动态清零。制定诉讼费用管理规定,建立诉讼费退费督查通报机制,进一步压实承办人责任,实现诉讼费退费长效闭环管理,确保诉讼费“应退尽退”。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三、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坚实,坚持严的基调深化正风肃纪实效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年初按要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深度研判部署年度工作,确保专题专议、议深议透。制定下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健全班子成员分工即时调整机制,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分工履责。
(二)规范津补贴发放。组织司法警察大队学习执勤岗位津贴有关规定,严明津补贴发放范围、标准、程序等。对津补贴问题立即组织全面自查,立行立改全额清退。建立津补贴“申报、审核、监督”多部门联审监督机制,从源头堵塞漏洞,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三)加强项目监管。组织学习《常山县小额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自查历年招标代理合同,严格执行代理机构选定程序,举一反三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和关键环节把控。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开展深入剖析,推进竣工项目结算,相关项目已顺利送审。制定出台本院采购实施细则,固化采购流程时限,严格规范开展采购工作,从源头堵塞管理漏洞。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四、关于“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内控管理。召开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部门会议,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内控管理规定,同时根据“关键岗位不相容”原则,严格分离采购、工程项目与财务管理权限,对院领导分管职责和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干警内部分工按照规范重新调整,明确审判保障服务中心专人专岗分别负责案款、会计核算、出纳、项目建设采购、资产管理等核心业务,明确职责权限,形成制衡闭环。将新招录司法雇员补充至审判保障服务中心,将关键会计岗位纳入事业编招录计划,从根本上解决因人手不足导致的兼岗问题。
(二)规范案款管理。赴案款管理工作先进法院对标学习案款管理经验,完成2023年度、2024年度执行款专项审计工作,推进本院案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指定专人负责案款核算记账,确保资金流向清晰、账实相符。制定出台本院案款管理办法,规范涉案款(含执行款、诉讼费、调解款)的建账核算和流程管控,堵塞监管漏洞。
(三)强化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组织工会委员专题学习工会法规及经费管理细则,严格执行工会会员费按月足额收取并定期汇缴工会账户规定,进一步规范控制工会经费支出,杜绝超标准发放。对近年来工会会员费收取及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会会员费均系每月足额缴纳,并全部转入工会账户,历史总额与应缴数额相符。对发现的超标准发放工会活动奖金问题,已全额追回多发费用。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四)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审判服务保障中心干警深入学习并严格落实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资产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对部分账实不符的固定资产,已完成资产线上划拨手续,顺利完成移交后续工作。对挪作个人办公使用的信息化专用设备电脑,已归还至本院指定场所。同时开展全院固定资产全面盘点,同步强化日常监督,确保资产账实相符、规范使用。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五、关于“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强,合同管理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工会活动。召开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专题学习工会法规及经费管理细则,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并开展逐级谈话提醒,强调工会制度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和合规意识。制定出台工会活动审批流程相关制度,严控活动范围与程序,进一步保证工会活动依规有序开展。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二)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组织相关干警深入学习合同管理、公章使用及劳动法规,强化法治意识与规范操作能力,严格规范采购、劳动等合同签订及合同用章使用。指定专人管理合同专用章并严格登记,完成对正在执行合同中存在争议的管辖条款排查修正,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且无歧义。加强对劳务派遣公司的监督指导,对新签订合同人员的试用期进行强调,确保新签合同试用期等条款合法合规。制定出台合同分级审签制度,明确起草、审查、签署全流程权责,建立法律审核前置机制,确保合同内容完整、条款合法、权责清晰。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六、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集体决策议事规则。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党组工作条例、“三重一大”决策及“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规定,深化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理解与遵守,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末位表态等决策议事规则,并将相关问题纳入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管理,对人事议题实行专人专本记录,确保决策过程可追溯、可监督。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二)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组织深入学习并严格落实党的组织原则、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等制度,严格区分党的组织生活与业务学习,分类制发支部学习建议清单和部门学习建议清单,确保组织生活严肃规范。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相关问题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整改。全面规范支部选举程序,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强化机关党委督导,确保换届选举依法合规。印发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全面核查近年党员档案,严控程序质量关。加强督导检查与通报,推动整改到位。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三)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将选人用人问题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整改,分层分类组织学习选人用人相关规定,选派政工干部赴兄弟法院交流学习,积极参加全市法院政工业务培训会,确保掌握干部选任政策,吃透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干部选任工作。系统梳理并制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干警职级晋升标准化流程图,确保流程清晰明了、规范详实、程序正确,严格按流程图开展选拔晋升工作。根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处理。
七、关于“组织推动力不足,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队伍结构。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完成5名中层正职选拔任用,推动中层干部队伍梯队更加合理。深化青年干警培养计划,实施“青蓝工程”传帮带机制,推动导师结对与实战带教。选派多名青年法官赴先进地区法院跟案研学,强化专业能力锻造。强化多岗位锻炼,巡察以来已开展两批次干部轮岗交流,调整干警15人次,拓宽履职视野,挖掘优秀人才。
(二)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通过周一夜学、“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三个规定”有关文件,常态化开展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将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部门述职评议等重点内容,接受全员监督评议。坚持立行立改,通过“月末提醒+督办”、定期通报等举措,督促干警严格落实“有问必录、应报尽报”要求,形成自觉填报意识。
(三)认真落实审计问题整改。聚焦诉讼费应收未收问题,成立诉讼费专项执行工作组,构建“立审执”协同催缴机制,明确部门职责,统筹推进清缴。深化“执行一件事”机制改革,联合金融机构建立小额诉讼费批量扣划通道。依托“共享法庭”推行,建立共享法庭协助法院执行事项积分表,发动基层力量协同追缴。制定《诉讼费用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固化催缴程序与责任闭环,依托费款管理系统定期开展诉讼费收缴与执行案款对账,动态梳理明晰底数,并向业务部门精准反馈,支撑精准管理,分类精准执行。对未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实行承办法官负责制,建立催缴台账动态清理;对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责任到人、分类施策,依法依规追缴。
下一步,常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之以恒抓整改。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扣反馈问题清单,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件件整改到位、取得实效。二是坚持不懈抓督查。依托班子碰头例会、“一月一专项”督查等机制,动态跟踪整改进度和成效,严抓“回头看”防回潮;对整改后发现的新问题“深挖根治”,实现整改闭环管理。三是坚定不移保长效。推动巡察整改与法院主业、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整改破难题、提质效、转作风。深刻把握巡察整改契机,深挖问题根源,健全制度机制,实现“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统一,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5013742;邮政信箱:常山县天马街道白马路155号。
中共常山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5年9月15日